2016年暑期中央音樂學院(鹽城考區)校外音樂水平考級簡章
一、概 述
中央音樂學院是我國****的一所重點高等音樂學府,也是****進入****“211”工程建設的藝術院校。在院學術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普及音樂教育,提高我國音樂水平和國民音樂文化素養的宗旨,組織與領導音樂各專業的水平鑒定與考核工作,為業余學習音樂的人們提供****級社會普遍承認的****性的水平鑒定,為學生的學習及音樂教師的教學提供****的指導意見,以促進我國業余音樂教育事業逐步走向正規化、科學化。整個考級工作力求保持和發揚我院嚴謹的學術作風和優良傳統,在嚴格、科學的組織與管理下進行,確保考級評定的****性與公正性。
1、考級專業:共開設19個專業: (以下拉丁字母為各專業的代號)
B鋼琴 C電子琴 D小提琴 E聲樂(成人、兒童) F二胡 G琵琶 H揚 琴
I古箏 J笛 子 L大提琴 M單簧管 N長笛 O小號 Q薩克斯
R圓號 T長 號 U中提琴 V雙簧管 ZR中阮
2、報考對象和條件:各專業演奏水平定為1-9級,9級為******(聲樂專業成人1-8級,******為八級,少兒聲樂1-9級。****12歲以下,14歲以上)小提琴、單簧管、長號、小號、手風琴、民樂專業增加演奏文憑級。凡學過以上專業演奏 (唱),具有一定程度者均可報名參加,年齡、地區不限(外地考生可函報)。
3、 考點分布情況:
除北京考區外,還在河北、天津、山西、山東、江蘇、內蒙、青海、新疆、黑龍江、吉林、遼寧、安徽、浙江、河南、廣東、廣西、福建、海南、貴州、云南、湖南、湖北、甘肅等省市及香港、臺灣地區和新加坡、馬來西亞、加拿大、美國等****設立了音樂考級點。
*考級教材及曲目:
考級教材及曲目必須使用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定的,新舊教材均可使用,不可混用。(聲樂使用中央音樂學院提供的曲目)
二、報 名
1、報名時間:
* 2015年4月6日-5月30日,報名截止后,不再辦理補報手續。
2、報名地點:
鹽城市文化館(鹽城市毓龍東路26號) 聯系人:孫一洲 聯系電話:0515-88389102 郵編:224002
3、報名手續:
① 準備好三張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先購買簡章并認真閱讀,如認同簡章中各項規定和要求,再到領表處領取簡章、報名表(當日有效)。
② 填寫報名表,要求如下:
a.字跡端正,項目齊全,內容準確。
b.姓名請注明漢語拼音。(生冷僻字注音)
c.準考證和報名表上各貼一張照片,第三張照片的背面請寫上考生的姓名、準考證號、專業、級別等四項內容。
d.聯系人姓名、通訊地址、郵編及電話均要填寫詳細、準確、清楚,如因填寫錯誤而無法聯系,責任自負。
e. 報考級別,請務必征求指導教師意見,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相應級別,九級(含九級)以下可直接報考,只考本級相應考試內容,無其它加考曲目。報考演奏級僅北京設考點須出示“音基”初級或原“音基”三級證書及本專業九級證書。報哪個級別,只準考哪個級別。凡辦完報名手續之后,一律不再辦理改報、退報手續。
4、各級考級費標準如下:
一級200元 二級260元 三級320元 四級370元 五級420元 六級460元
七級500元 八級530元 九級560元 演奏級:780元
新音基考試: 初級:160元 中級:180元
三、考試及發證
1、考試時間: 2016年8月中上旬
各專業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安排由鹽城市文化館提前通知,并****發放準考證。
2、考試要求:
(1)考試內容和要求嚴格按照各專業的考級教程、考級曲目中的規定進行。
(2)有關規定進行所有專業考試時必須背譜(年滿25周歲以上者可看譜)
(3)考生按時在指定地點候考,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4)除鋼琴、古箏外,其它專業均需自帶樂器。少兒、成人聲樂考生****使用鋼琴伴奏。
(5)無準考證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6)如考生未能按規定時間準時赴考,則視為自動棄考,責任自負。
3、考級評審:
由中央音樂學院派出考官考核、評審。
4、查詢考級結果及領取證書:
考試后一個月內所有考級專業的考生均憑準考證到所在考級點查詢或電話查詢考級結果,考試后兩個月后領取評審表和證書。請考生和家長一定按時領取,(所有專業的考生不論通過還是不通過都會得到一份來自由各專業的******專家教授的考試評語)謝謝合作。
四、幾點注意事項
一、為了滿足廣大考生及其家長的需要,特將有關考級、音樂基礎知識及考試的若干規定內容再次通告如下:
1.音樂基礎知識:根據中央音樂學院要求,自2016年暑期起,持有老音基一級證書者可報考3—6級,報考7—9級以及未有音基證書者在報考專業的同時需參加新音基初級測試報名。專業證書待音基測試合格后,兩證書一并發放。(未滿7周歲者可免,但報名時須帶戶口本原件)
2.所有專業考試時必須背譜。(年滿25周歲以上者可例外)。
◆ 各專業1-9級(符合“音基”要求情況下)可以直接報考相應級別,只考本級的內容,無需加考前一級曲目。演奏級(符合“音基”要求情況下)僅北京設考點,需有本專業九級證書方可報考,考試按教程規定進行。
◆ 所有考生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定的曲目考級。
重點提示:★
一、自2016年暑期考級起,鋼琴教材,啟用第二套(灰皮六冊1——9級)、第三套(黃皮新編教材三冊1——9級及演奏級)均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兩套教材不可混用。
二、本次考級要求如下:
鋼琴:兩套教程:舊教程(灰色六冊1—9級)與新編教程(黃色三冊1—9級及演奏級)均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兩套教程不能混用
基本練習要求:
一、二級:C、G大調及其關系和聲小調同向音階、分解和弦琶音(單手)
三、四級:D、F、降B大調及其關系和聲小調同向音階、分解和弦琶音、半音階
五、六級:A、E、降E大調及其關系和聲小調同向音階、分解和弦琶音、屬七和弦琶音
七、八級:降A、E、B大調及其關系和聲小調同向音階、分解和弦琶音、屬七、減七和弦琶音
九級:A、E、B、降A、降D、降G大小調音階正反向、琶音、屬七、減七和弦琶音
以上所有級別所選基本練習應按新、舊教材上基本練習的各自要求演奏(長度、速度等),由評委在以上各級別所列的調中抽考;
舊教程考試要求:
一級:練習曲、復調樂曲、兩首樂曲(共四首)
二至九級:練習曲、復調樂曲、大型樂曲、小型樂曲(各一首)
新編教程考試要求:
一至三級:練習曲、復調、樂曲(各一首)
四級至九級:練習曲、復調樂曲、大型樂曲、中小型樂曲(各一首)
電子琴:一律使用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考級教程(灰色二冊)
考試要求:
基本練習:由評委抽考
一級: C、G、F、a小調;
二級: G、F、e小調、d小調;
三級: e小調、d小調、降B、D;
四級: 降B、D、g小調、e小調;
五級: g小調、e小調、A、降E;
六級: A、降E、升f小調、c小調;
七級:降E-c、A-升f、E-升c、降A-f; (關系大小調)
八級: E-升c、降A-f、B-升g、降D-降b; (關系大小調)
九級: B-升g、降D-降b、降G-降e。7-9級是一組關系大小調;(關系大小調)
練習曲:由評委抽考一首;規定曲目:由評委抽考1首(1—6級考生自選兩首備考);自選曲目,考生自選1首。
注意:①除第1級可用單指和弦伴奏外,其他各級必須用多指和弦伴奏。②第7級加試視奏、第8級加試配伴奏、第9級加試即興演奏。
小提琴:兩套教程:舊教程(1—9級四冊)與新編教程(1-9級一冊及演奏級一冊)均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兩套教程各級曲目不能混用。
舊教程考試要求:音階與琶音:自選1個調;練習曲:自選2首(其中至少有1首帶*標記);
協奏曲、中國樂曲、外國樂曲按考級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項 ”要求。(第六級奏鳴曲自選一快一慢2段考級)。演奏級一律使用新編教程并按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項規定考試。
新編教程按各級要求考試,請注意,所考曲目必須背譜。基本練習:按教程考生注意事項8點要求(全部都考,不得缺);練習曲:自選1首帶*標記和1首無*標記的; 中外樂曲:各選
1首(****級無外國樂曲);協奏曲:自選1首(2級協奏曲必考第二、三樂章)。演奏級
一律使用新編教程并按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項規定考試。
聲樂:分成人組和兒童組。均按我院聲樂考級曲目要求進行
考級要求:
成人組:****為8級。報考4級以上須過變聲期。
兒童組:分1—9級。****兒童報考(12歲以下,最多不超過14歲)
F、 二胡: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教程
考級要求:自選本級中的練習曲、樂曲各2首(其中應各有1首帶*標記的)。
G、 琵琶: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教程
考級要求:自選本級中的練習曲、樂曲各2首(其中應各有1首帶*標記的)。
H、 揚琴: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教程
考級要求:自選本級中的練習曲、樂曲各2首(其中應各有1首帶*標記的)。
I、 古箏: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教程
考級要求:自選本級中的練習曲、樂曲各2首(除九級練習曲和演奏級外,其中應各有1首帶*標記的)。
J、 笛子: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教程。
考級要求:自選本級中的練習曲、樂曲各2首(其中應各有1首帶*標記的)。
ZR、中阮: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教程。
考級要求:自選本級中的練習曲、樂曲各2首(其中應各有1首帶*標記的)。
M、單簧管:一律使用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單簧管考級教程。按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項要求進行。
考級要求:①音階和琶音:每個調,包括音階與琶音兩種形式,考生均要吹奏;②練習曲:所列曲目均須練習,考級時由考生自選2首帶*標記的練習曲;③樂曲:考生自選1首;演奏級新考試要求(一次):音階與琶音:24個大小調(抽考2—4個調);自選本級中帶*標記的練習曲1首;中國樂曲:自選1首;外國樂曲:自選1首;
N、長笛:一律使用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長笛考級教程。按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項要求進行。
考級要求:①音階與琶音:(連音、吐音,背譜);②練習曲:自選4首(從中抽考,可不背譜);③中國樂曲:(背譜);④外國樂曲:自選2首(其中1首背譜);
O、小號:一律使用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小號考級教程。按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項要求進行。
考級要求: ①音階與琶音:所列各調均須練習,考試時評委抽考1首大調或1首小調; ②練習曲:考生自選1首帶*標記的和1首不帶*標記的練習曲。③中外樂曲:考生要在所報級別中自選中外樂曲各1首。
演奏級新考試要求(一次):音階與琶音(評委抽考1個大調或小調);練習曲:考生自選帶*標記的1首;中外樂曲(自選各1首);
Q、薩克斯:兩套教程:舊(灰色)與新編教程( 藍色)均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兩套教程不能混用。
舊教程考級要求:①音階與琶音(連音、吐音):所列各條均需練習,考級時1—3級自選本級中1個調;4—8級自選本級中1個大調、1個小調;9級抽考1—8級中的大、小調各1條。②練習曲:所列各首均需練習,考級時自選1首帶*標記的練習曲。③樂曲:1、2級自選本級中的中、外樂曲各1首;3—6級自選本級中的樂曲2首(奏鳴曲和協奏曲可選一快、一慢樂章)7—9級自選樂曲1首(7級協奏曲可選一快、一慢樂章,小奏鳴曲須演奏4個樂章;8、9級奏鳴曲、協奏曲需演奏所列全部樂章)。
新教程考級要求:按考級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項要求:① 基本練習(連音、吐音):1—8級自選本級中1個大調及其關系小調,9級由評委抽考;②練習曲:自選1首帶*標記的。③外國樂曲:自選1首完整演奏,不可刪減某個樂章或某個樂段;④中國樂曲:1—7級自選1首完整演奏,不可刪減某個樂章或某個樂段;8—9級可選擇1個樂章。 ⑤演奏級:完整演奏一部巴羅克風格改編作品,一部古典風格作品及一部中國作品(共3首)。
T、長號:一律使用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長號考級教程。
考級要求:①音階與琶音:除第5、6級自選大小調1組外,其他級別由評委從該級別所列調中抽考關系大小調或同名大小調1組。②練習曲:所列曲目均應認真練習,考級時,考生自選本級中2首不同性質的練習曲演奏(其中1首必須帶*標記)。③中國樂曲:1—3級考生自選本級曲目1首。④外國樂曲:1—3級考生自選本級曲目1首。⑤A組樂曲:4—9級考生自選本級所列曲目1首。⑥B組樂曲:4—9級考生自選本級所列曲目首。
演奏級新考試要求(一次):音階與琶音:由評委從7、8、9級所列音階與琶音中抽考大、小調1組;練習曲:自選帶*標記的1首;A組樂曲自選1首;B組樂曲自選1首(全部);
三、《音樂基礎知識》(簡稱“音基”)報名、測試要求:(鹽城考區)
1、報考各專業一、二級的考生無需音基證書。
2、報考各專業未滿7周歲及40周歲以上的考生可免音基證書,但報名時需攜帶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
3、如還沒有《音基》測試證書者,2016年暑期各專業的考級照常可以報考,考試通過后其證書代其保管。待專業證書、音基測試合格后,兩證書一并發放。
4、報考鋼琴、小提琴、管樂、民樂等專業(含少兒聲樂)三至六級需持有我院老音基一級證書;報考七至九級需持有我院新音基(初級)證書。無老音基證書者直接報名新音基。
四、獲本院九級證書的高中學生(鋼琴專業須獲九級****證書)報考清華大學文藝特長生冬令營時可免予初試。
清華大學文藝特長生冬、夏令營僅以本院9級證書的高中生(鋼琴專業須獲九級****證書)為****參照標準。
五、每次考級的內容、要求如與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項有出入,均以報名時頒發的該期考級簡章中的規定為準。
請考生及家長仔細閱讀本簡章,并自覺遵守簡章中的各項規定,謝謝合作。
溫馨提示
尊敬的家長及考生們:
首先感謝大家多年來對我院考級的信任及支持!為了更好地加強考級工作,我們本著嚴謹、科學、公平、公正的原則和進一步規范考級秩序、提升考試質量的初衷,讓考生能夠更加充分完整地表達音樂,更好地展現自我,自2016年暑假起,決定對報考我院各專業考生的考試時間相應延長,從而溫馨提示每位考生必須選擇適合自己的級別(不再設跳級加試規定),并從頭至尾,完整地練好本級的規定曲目再來報考,不要盲目考級。考官們將比以往用更多的時間來審聽考生的演奏(唱),我們考級價格亦作了相應的調整,希望大家能夠理解,我們也將一如既往地熱忱服務于廣大考生。
歡迎參加我院的音樂考級 預祝每位考生取得滿意的成績
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
2016年4月